牙髓及根尖周病防治的基本原则
牙髓病及根尖周病有许多不同的诊断及分类,在病情发展过程中又有许多不同的临床表现。就目前的医疗水平来说,其治疗也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。全面掌握各种治疗方法的特点及适应证,并在正确诊断的基础上,针对不同的个体拟定不同的治疗计划,才能使治疗达到良好的效果。
对于与牙髓病相关的牙体疾病的诊疗,本章亦作适当的叙述,姑且作为牙髓病预防性治疗的一部分。
牙髓病就诊的患者,大体上都是为了两个目的而来:一是为了消除牙髓病的症状,其主要的症状是疼痛、肿胀或发现有窦道存在(严格来讲有窦道存在就不是牙髓病而是尖周病)等;二是为了修复牙体缺损以恢复牙齿的功能,其大都是无症状的慢性牙髓炎,或是有慢性根尖周病变的残冠残根。
通过倾听患者对病情的叙述,进行认真的检查,对患牙做出正确的诊断之后,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选择某种治疗方法,然后再拟定并实施治疗计划。为了使治疗能达到良好的效果,在选择方法及拟定治疗计划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。
一、尽可能的保留活髓
牙髓组织中的细胞具有为牙本质提供营养及修复牙本质的功能,并能对外来的刺激因素产生防御作用。对年轻恒牙来说,牙髓又是根尖生长发育的源泉,一旦去除牙髓或牙髓坏死,根尖发育则停止,根管及根尖孔难以形成,患牙也难以长期保留。例如,年轻恒前牙外伤折断,如立即去髓,其髓腔粗大根尖尚未形成,难以行桩冠修复,如能保留活髓则使根尖继续形成。因此,对年轻患牙在牙髓病治疗方法选择上,首先要考虑能否保留活髓?不能全部保留的,能否保留根髓?总之,对牙根尚未发育完整的年轻恒牙,应尽可能采取措施保留活髓。对成年人的牙齿来说,活髓可以为牙体提供营养成份,使牙齿能行使良好的咀嚼功能,一旦牙髓坏死或去除,牙体组织失水变脆,合力的作用容易发生牙折,修复起来也较困难。因此,对于深龋导致的可复性牙髓炎,无论患者年龄大小,均应采用各种与牙髓有亲和性的材料作间接盖髓术,从而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,使牙髓得到有效的保存,以维护患牙的营养及代谢功能。临床上应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,不要把有冷热刺激痛的深龋一概作去髓术等破坏性治疗,这些方法一次就诊虽然能使患牙消除症状,但今后带给患者的麻烦可能会更多。
由于牙髓是处于坚硬组织包裹的特殊环境中,其血液循环及代谢要通过狭小的根尖孔,牙髓血管又是终末血管且缺少侧支循环,牙髓一旦产生炎症便很难恢复到正常状态。然而,导致牙髓感染的龋及其它牙体缺损,大都发生在牙根发育完整之后的成年人,因而在不可复性牙髓炎治疗上,保留活髓的适应证较少。目前,尽管有用某种药物盖髓治疗成年人牙髓炎获得成功的报道,但尚缺乏远期观察及病理学检查的依据。因此,在活髓保留上,尤其是直接盖髓术仍应严格掌握年龄及适应证,否则将会徒劳无益,并会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损失。
二、有利于牙齿功能的恢复
牙齿的主要功能是咀嚼食物、协调面容美观及辅助发音。尤其是恢复咀嚼功能,这是患者就诊时的普遍要求。而咀嚼功能的恢复,需要有完整的牙体形态及健康的牙周组织支持。因此,应本着有利于牙齿功能的恢复,维护牙周组织健康的前提下选择治疗方法,制定治疗计划。
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,近年来种植牙技术已日渐成熟,无疑为许多缺牙患者带来福音,但任何人工义齿都比不上自体牙好。因此,对有条件保留的残冠残根,应尽最大努力予以治疗修复,以维护牙列的完整性,避免拔牙给患者带来的诸多问题。尤其是上前牙区,残根的保留修复对维持牙槽嵴的形态是非常重要的;一旦拔除,牙槽脊萎缩造成的缺陷,即使有良好的义齿修复技术,也难以恢复到原有水平,况且各种义齿都存在一些无法满足患者需求的缺点。对于牙列大部分缺失所剩少数残冠残根,也应尽量保留,治疗后可作为可摘义齿、套筒冠义齿、精密附着体义齿及磁性附着体义齿等基牙,避免全部拔除总义齿修复,这对提高义齿咀嚼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患牙的保留与拔除,除了要考虑牙髓病本身是否能治愈外,还要考虑破坏的牙冠能否修复,以及患牙是否有保留利用的价值。例如,在牙痛急诊时,无论是急性牙髓炎还是急性根尖周炎,如果仅仅为了解除症状,只要不是严重的化脓性感染,立即拔除患牙可以收到比开髓引流更快、更好的止痛效果。然而,拔牙后的义齿修复则是更重要、更复杂的问题,这是医患双方都必须认真考虑并相互沟通的重要问题。另一方面,保留残冠残根可避免拔牙的痛苦及等待伤口愈合、牙槽骨吸收改造所需要的时间;而对一些因故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患者,以及某些有拔牙禁忌证的患者也更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但是,也不是所有残冠残根都能保留利用,保留修复有一个大体的界限。首先要考虑牙体缺损的程度,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但从临床经验教训来看,除个别根长的尖牙,单根牙缺损在牙颈部以下超过根长1/5的残根;多根牙缺损达牙颈部以下,或髓底穿通直径大于1mm者一般不予保留。对于牙列大部分缺损的病例,或有拔牙禁忌症者,部分较短的残根仍可考虑保留作为覆盖义齿(详见第18章)。
对某些合并有牙周病的患牙,有的经根管治疗后可使松动度得到改善,患牙得以保存;但有的虽能解除症状,却无法行使咀嚼功能,若拔除后行义齿修复有利于咀嚼功能的恢复,则应选择拔牙。从临床实践来看,对于牙槽嵴水平吸收不超过近根尖1/3,且松动度不超过Ⅱ°的牙,可予以治疗修复。也有主张将吸收超过近根尖1/3、松动度>Ⅱ°的牙去髓后行根管—-骨内植桩术,可增强患牙的稳固性,治疗后效果良好。此外,还可采用综合性治疗措施:如牙周翻瓣术、牙槽骨增高术、各种夹板或联冠外固定等,以提高治疗效果,扩大保留范围(详见第13章)。
对于磨牙冠根纵折的保存治疗,国内已有许多成功的报道,但在适应证方面则少有探讨。临床实践表明:对于牙折线在接近两牙根间,折裂时间较短,牙周组织未发生明显炎症的病例,经过冲洗折裂缝,复位并结扎固定牙冠,在根管治疗后行全冠修复确有较好的疗效,可以挽救许多原本应当拔除的患牙(详见第19章)。但是,如果无原则的保存治疗,不但不利于患牙功能的恢复,反而会给患者造成某些不必要的麻烦。例如,某些折裂线斜向一侧牙根中段,如勉强复位治疗,日后在合力作用下也难免再次出现折裂,或无法行使咀嚼功能而不得不拔除;而对于折裂时间长,已并发严重根尖及牙周联合病变,或折裂片松动移位明显的患牙,亦不能勉强保留,否则预后较差。
三、有利于牙列及口腔健康
对牙列严重缺损者,余留牙对义齿的修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,有的牙即使龋坏严重,只要没有明显的牙周病,都要予以积极的治疗使其成为基牙(abutment)。但对牙列大部分缺损两缺隙间的孤立牙,或个别倾斜移位无功能的牙,对可摘义齿的固位无影响者,也可选择拔牙或切除残冠作覆盖义齿修复。
对于牙列外的错位牙,既影响美观又不利于口腔卫生,长久还可能造成邻牙龋,即使缺损不严重亦可放弃治疗。对颊向错位的第三磨牙,无功能又常造成颊粘膜的刺激;而近中倾斜阻生的下第三磨牙,其近中尖与第二磨牙远中颈部接触不良,中年之后绝大多数会造成第二磨牙远中颈部龋,在尚未龋坏之前即可动员患者作预防性拔除。如有龋坏及牙髓病变,除非有拔牙禁忌证,否则更应动员患者作拔牙选择,以避免第二磨牙远中颈部龋的可能。但如倾斜不很严重,且第二磨牙已缺失或龋坏到难以修复的程度,则应尽力治疗以供日后修复作基牙。
对于患牙需要行桩冠、冠套或成为固定桥(fixed bridge)基牙者,在治疗方法上应选择疗效高的去髓术或根管治疗而不选用其它疗法,以避免疗效不高重新治疗所带来的麻烦。
四、以操作性治疗为主
细菌感染及理化因素的刺激是牙髓病的病因,而各种牙体缺损、发育畸形、牙周慢性炎症等则是导致牙髓病的感染途径,其最终结果是导致牙髓坏死。坏死的牙髓组织存在于根管中,成为细菌滋生繁殖的场所,并成为导致根尖周组织炎症的感染源。因此,牙髓病防治的各种方法,基本上是围绕着修复缺损以保护牙髓,阻断感染途径或消灭感染源。
在各种方法的治疗中,药物的应用固然是不可或缺的,有时甚至是很重要的,如重症急性根尖周炎的治疗,需采用各种途径用药及多种药物联合应用;根管治疗也需要杀菌消毒用药。但从牙髓病治疗的整体来说,应把重点放在根管及牙体的各种操作性治疗上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各种方法步骤的研究和总结,这也是牙髓病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。临床上除非是急重症,应尽量减少全身性给药治疗,以避免药物对患者的毒副作用,并减少药物的浪费及减轻患者的负担。
在非保留活髓的各种治疗中,应着重于感染源的清除,并使髓腔长期保持无菌状态,以维持根尖周组织的健康。为此,需要临床医师不断提高治疗中各种操作的技巧,合理应用治疗中的各种方法,将操作性治疗与药物应用有机的结合,才能使牙髓病治疗达到良效、高效、长效的目的。对根管治疗中的疑难病例,应把重点放在病因探查上,而不是单纯的换药,否则难以取得良好的疗效。
五、治疗与修复并重
牙髓病治疗的目标是:消除患牙的症状及消除感染源,维持根尖周组织健康,恢复患牙的各种功能。牙髓病治疗的各种方法都是围绕着这些目标而进行的。
只有对根管中感染源的消除,才能消除牙髓病的各种症状,维护根尖周组织的健康,最终使患牙恢复功能。但患牙功能的恢复,尤其是咀嚼功能的恢复,除了要有健康的牙周组织支持外,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牙冠外形。牙髓病的患牙大都有龋、外伤折断、磨损等牙体严重缺损,如果没有良好的修复,患牙的功能也就不可能完全恢复。
良好的修复还可以起到对根管内充填物的双重封闭作用,使根管能在治疗后始终维持无菌状态。否则,即使根管进行较严密的充填,但如修复体不良或残冠破坏产生微渗漏,细菌还可通过根管口再次进入根管,导致根尖周组织炎症,即冠向微渗漏导致根尖周二次感染。国外有文献报道,根管治疗后失败的病例,由冠修复不良导致的失败要比根管充填不良的失败率高。因此,根管治疗和牙体修复都是牙髓病治疗中的重要步骤,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,相互依存而不可偏颇,只有完善的根管治疗和良好的牙体修复相结合,才是一个完整的治疗。
对于与牙髓病相关的牙体疾病的诊疗,本章亦作适当的叙述,姑且作为牙髓病预防性治疗的一部分。
牙髓病就诊的患者,大体上都是为了两个目的而来:一是为了消除牙髓病的症状,其主要的症状是疼痛、肿胀或发现有窦道存在(严格来讲有窦道存在就不是牙髓病而是尖周病)等;二是为了修复牙体缺损以恢复牙齿的功能,其大都是无症状的慢性牙髓炎,或是有慢性根尖周病变的残冠残根。
通过倾听患者对病情的叙述,进行认真的检查,对患牙做出正确的诊断之后,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选择某种治疗方法,然后再拟定并实施治疗计划。为了使治疗能达到良好的效果,在选择方法及拟定治疗计划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。
一、尽可能的保留活髓
牙髓组织中的细胞具有为牙本质提供营养及修复牙本质的功能,并能对外来的刺激因素产生防御作用。对年轻恒牙来说,牙髓又是根尖生长发育的源泉,一旦去除牙髓或牙髓坏死,根尖发育则停止,根管及根尖孔难以形成,患牙也难以长期保留。例如,年轻恒前牙外伤折断,如立即去髓,其髓腔粗大根尖尚未形成,难以行桩冠修复,如能保留活髓则使根尖继续形成。因此,对年轻患牙在牙髓病治疗方法选择上,首先要考虑能否保留活髓?不能全部保留的,能否保留根髓?总之,对牙根尚未发育完整的年轻恒牙,应尽可能采取措施保留活髓。对成年人的牙齿来说,活髓可以为牙体提供营养成份,使牙齿能行使良好的咀嚼功能,一旦牙髓坏死或去除,牙体组织失水变脆,合力的作用容易发生牙折,修复起来也较困难。因此,对于深龋导致的可复性牙髓炎,无论患者年龄大小,均应采用各种与牙髓有亲和性的材料作间接盖髓术,从而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,使牙髓得到有效的保存,以维护患牙的营养及代谢功能。临床上应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,不要把有冷热刺激痛的深龋一概作去髓术等破坏性治疗,这些方法一次就诊虽然能使患牙消除症状,但今后带给患者的麻烦可能会更多。
由于牙髓是处于坚硬组织包裹的特殊环境中,其血液循环及代谢要通过狭小的根尖孔,牙髓血管又是终末血管且缺少侧支循环,牙髓一旦产生炎症便很难恢复到正常状态。然而,导致牙髓感染的龋及其它牙体缺损,大都发生在牙根发育完整之后的成年人,因而在不可复性牙髓炎治疗上,保留活髓的适应证较少。目前,尽管有用某种药物盖髓治疗成年人牙髓炎获得成功的报道,但尚缺乏远期观察及病理学检查的依据。因此,在活髓保留上,尤其是直接盖髓术仍应严格掌握年龄及适应证,否则将会徒劳无益,并会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损失。
二、有利于牙齿功能的恢复
牙齿的主要功能是咀嚼食物、协调面容美观及辅助发音。尤其是恢复咀嚼功能,这是患者就诊时的普遍要求。而咀嚼功能的恢复,需要有完整的牙体形态及健康的牙周组织支持。因此,应本着有利于牙齿功能的恢复,维护牙周组织健康的前提下选择治疗方法,制定治疗计划。
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,近年来种植牙技术已日渐成熟,无疑为许多缺牙患者带来福音,但任何人工义齿都比不上自体牙好。因此,对有条件保留的残冠残根,应尽最大努力予以治疗修复,以维护牙列的完整性,避免拔牙给患者带来的诸多问题。尤其是上前牙区,残根的保留修复对维持牙槽嵴的形态是非常重要的;一旦拔除,牙槽脊萎缩造成的缺陷,即使有良好的义齿修复技术,也难以恢复到原有水平,况且各种义齿都存在一些无法满足患者需求的缺点。对于牙列大部分缺失所剩少数残冠残根,也应尽量保留,治疗后可作为可摘义齿、套筒冠义齿、精密附着体义齿及磁性附着体义齿等基牙,避免全部拔除总义齿修复,这对提高义齿咀嚼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患牙的保留与拔除,除了要考虑牙髓病本身是否能治愈外,还要考虑破坏的牙冠能否修复,以及患牙是否有保留利用的价值。例如,在牙痛急诊时,无论是急性牙髓炎还是急性根尖周炎,如果仅仅为了解除症状,只要不是严重的化脓性感染,立即拔除患牙可以收到比开髓引流更快、更好的止痛效果。然而,拔牙后的义齿修复则是更重要、更复杂的问题,这是医患双方都必须认真考虑并相互沟通的重要问题。另一方面,保留残冠残根可避免拔牙的痛苦及等待伤口愈合、牙槽骨吸收改造所需要的时间;而对一些因故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修复的患者,以及某些有拔牙禁忌证的患者也更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但是,也不是所有残冠残根都能保留利用,保留修复有一个大体的界限。首先要考虑牙体缺损的程度,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但从临床经验教训来看,除个别根长的尖牙,单根牙缺损在牙颈部以下超过根长1/5的残根;多根牙缺损达牙颈部以下,或髓底穿通直径大于1mm者一般不予保留。对于牙列大部分缺损的病例,或有拔牙禁忌症者,部分较短的残根仍可考虑保留作为覆盖义齿(详见第18章)。
对某些合并有牙周病的患牙,有的经根管治疗后可使松动度得到改善,患牙得以保存;但有的虽能解除症状,却无法行使咀嚼功能,若拔除后行义齿修复有利于咀嚼功能的恢复,则应选择拔牙。从临床实践来看,对于牙槽嵴水平吸收不超过近根尖1/3,且松动度不超过Ⅱ°的牙,可予以治疗修复。也有主张将吸收超过近根尖1/3、松动度>Ⅱ°的牙去髓后行根管—-骨内植桩术,可增强患牙的稳固性,治疗后效果良好。此外,还可采用综合性治疗措施:如牙周翻瓣术、牙槽骨增高术、各种夹板或联冠外固定等,以提高治疗效果,扩大保留范围(详见第13章)。
对于磨牙冠根纵折的保存治疗,国内已有许多成功的报道,但在适应证方面则少有探讨。临床实践表明:对于牙折线在接近两牙根间,折裂时间较短,牙周组织未发生明显炎症的病例,经过冲洗折裂缝,复位并结扎固定牙冠,在根管治疗后行全冠修复确有较好的疗效,可以挽救许多原本应当拔除的患牙(详见第19章)。但是,如果无原则的保存治疗,不但不利于患牙功能的恢复,反而会给患者造成某些不必要的麻烦。例如,某些折裂线斜向一侧牙根中段,如勉强复位治疗,日后在合力作用下也难免再次出现折裂,或无法行使咀嚼功能而不得不拔除;而对于折裂时间长,已并发严重根尖及牙周联合病变,或折裂片松动移位明显的患牙,亦不能勉强保留,否则预后较差。
三、有利于牙列及口腔健康
对牙列严重缺损者,余留牙对义齿的修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,有的牙即使龋坏严重,只要没有明显的牙周病,都要予以积极的治疗使其成为基牙(abutment)。但对牙列大部分缺损两缺隙间的孤立牙,或个别倾斜移位无功能的牙,对可摘义齿的固位无影响者,也可选择拔牙或切除残冠作覆盖义齿修复。
对于牙列外的错位牙,既影响美观又不利于口腔卫生,长久还可能造成邻牙龋,即使缺损不严重亦可放弃治疗。对颊向错位的第三磨牙,无功能又常造成颊粘膜的刺激;而近中倾斜阻生的下第三磨牙,其近中尖与第二磨牙远中颈部接触不良,中年之后绝大多数会造成第二磨牙远中颈部龋,在尚未龋坏之前即可动员患者作预防性拔除。如有龋坏及牙髓病变,除非有拔牙禁忌证,否则更应动员患者作拔牙选择,以避免第二磨牙远中颈部龋的可能。但如倾斜不很严重,且第二磨牙已缺失或龋坏到难以修复的程度,则应尽力治疗以供日后修复作基牙。
对于患牙需要行桩冠、冠套或成为固定桥(fixed bridge)基牙者,在治疗方法上应选择疗效高的去髓术或根管治疗而不选用其它疗法,以避免疗效不高重新治疗所带来的麻烦。
四、以操作性治疗为主
细菌感染及理化因素的刺激是牙髓病的病因,而各种牙体缺损、发育畸形、牙周慢性炎症等则是导致牙髓病的感染途径,其最终结果是导致牙髓坏死。坏死的牙髓组织存在于根管中,成为细菌滋生繁殖的场所,并成为导致根尖周组织炎症的感染源。因此,牙髓病防治的各种方法,基本上是围绕着修复缺损以保护牙髓,阻断感染途径或消灭感染源。
在各种方法的治疗中,药物的应用固然是不可或缺的,有时甚至是很重要的,如重症急性根尖周炎的治疗,需采用各种途径用药及多种药物联合应用;根管治疗也需要杀菌消毒用药。但从牙髓病治疗的整体来说,应把重点放在根管及牙体的各种操作性治疗上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各种方法步骤的研究和总结,这也是牙髓病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。临床上除非是急重症,应尽量减少全身性给药治疗,以避免药物对患者的毒副作用,并减少药物的浪费及减轻患者的负担。
在非保留活髓的各种治疗中,应着重于感染源的清除,并使髓腔长期保持无菌状态,以维持根尖周组织的健康。为此,需要临床医师不断提高治疗中各种操作的技巧,合理应用治疗中的各种方法,将操作性治疗与药物应用有机的结合,才能使牙髓病治疗达到良效、高效、长效的目的。对根管治疗中的疑难病例,应把重点放在病因探查上,而不是单纯的换药,否则难以取得良好的疗效。
五、治疗与修复并重
牙髓病治疗的目标是:消除患牙的症状及消除感染源,维持根尖周组织健康,恢复患牙的各种功能。牙髓病治疗的各种方法都是围绕着这些目标而进行的。
只有对根管中感染源的消除,才能消除牙髓病的各种症状,维护根尖周组织的健康,最终使患牙恢复功能。但患牙功能的恢复,尤其是咀嚼功能的恢复,除了要有健康的牙周组织支持外,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牙冠外形。牙髓病的患牙大都有龋、外伤折断、磨损等牙体严重缺损,如果没有良好的修复,患牙的功能也就不可能完全恢复。
良好的修复还可以起到对根管内充填物的双重封闭作用,使根管能在治疗后始终维持无菌状态。否则,即使根管进行较严密的充填,但如修复体不良或残冠破坏产生微渗漏,细菌还可通过根管口再次进入根管,导致根尖周组织炎症,即冠向微渗漏导致根尖周二次感染。国外有文献报道,根管治疗后失败的病例,由冠修复不良导致的失败要比根管充填不良的失败率高。因此,根管治疗和牙体修复都是牙髓病治疗中的重要步骤,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,相互依存而不可偏颇,只有完善的根管治疗和良好的牙体修复相结合,才是一个完整的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