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拔除术适应症

浏览量:1567   发布日期:2015-04-20

牙拔除适应症是相对的。由于口腔医学各科的进展,很多病牙可以经过治疗而恢复功能,因而拔牙适应症也随之而变化,故应根据具体条件选择,如其他各科是否能治疗等。
1、牙体病:有广泛龋坏,不能修复者,但如牙根及根周情况良好,可考虑保留牙根,作根管治疗,然后以桩冠修复或作覆盖义齿。
2、根尖病:根尖周围病变,不能用根管治疗,根尖切除,牙再植等方法保留者。
3、牙周病:牙周围骨组织大部分破坏,困条件所限不能治疗者。
4、创伤:牙因创伤折至龈下或同时有根折,不能用其它方法保存者。
5、阻生牙:阻生牙反复引起冠周炎或引起邻牙龋坏者。
6、多生牙:影响美观,位置不正或妨碍功能的多生牙。
7、移位或错位牙:影响功能,引起疾病或创伤,妨碍修复,影响美观的移位或错位牙,均应拔除。
8、治疗需要:因正畸、修复、手术前需要拔除的牙。
9、滞留乳牙:滞留乳牙,影响正常牙萌出者,应予拔除。
10、病灶牙:病灶牙在有关科医生求下可予拔除。